因此,哈佛商學院教授嘉文(David A.
Garvin)指出,在要求團隊執行任務前,主管應該清楚地說明什麼是「有執行力」,並提供衡量成果的指標。如此一來,團隊才知道他們有沒有達到標準。
到底什麼叫作「有執行力」?
嘉文教授在「聯合會評論」(Conference
Board Review)表示,主管可以參考以下這四個缺一不可的執行力元素:準時、沒有超過預算,且高品質地落實計畫,即使面對意外事件,也不會大幅影響執行過程和成果。
首先,「落實計畫」代表了事情的結果,應該要吻合執行前所設定的要求。
因此,假如團隊成員執行任務後,達到原訂的目標「提升A產品一○%的市場佔有率」,那麼團隊便達到執行力的其中一項標準。
第二,「準時、沒有超過預算,且高品質」,代表了執行看重的不只是最後結果。「什麼時
候完成」與「如何完成」,和成果一樣重要。試想一下,若某家公司開發了一款功能非常齊全的手機,卻在預定上市的一年後才正式上架,不僅超出預算,也可能因為時間延後,喪失了原本的競爭優勢。…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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