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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管嚴厲算霸凌嗎?律師提醒:霸凌法上路前,牢記五字心法守住管理紅線

「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施行在即,但我觀察我們公司各級主管言行,似乎跟你的文章提到的職場霸凌行為樣態很相似, 跟他們勸告卻怎麼講也講不聽,請問我應該如何幫他們劃紅線,以免他們被申訴職場霸凌?」 一位製造業集團人資長焦慮地打電話跟我抱怨。 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 7/1 施行,許多企業主管問:「為什麼過去被視為嚴格管理的要求,現在卻動輒被申訴為職場霸凌?」   昭和式管理讓你越界,五字心法幫你守住紅線 我認為這種落差來自於時代感的錯置,很多 主管還在用昭和時代的腦袋管理令和時代的新人類 ,當然很容易被誤會為職場霸凌。 主管若要確保管理權的行使不致於逾越法律紅線,首要任務是深刻理解法規對職場霸凌的定義,並且為自己的言行劃下不容跨越的紅線。   所謂職場霸凌,是指利用職務或權勢,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,持續以冒犯、威脅、冷落或其他不當言行,致使勞工身心健康受損。 為了讓主管能在高壓競爭環境中依然保持精準管理,避免踩到職場霸凌地雷,我建議將「定、靜、安、慮、得」心法融入日常領導。   一、定:知法守法,定下管理界限 「知止而後有定」。主管在行使指揮監督權前, 心中必須先有一把法律的尺 。 這把尺的最前端,就是絕對不能觸碰的五大不法侵害行為樣態。 首先是 言語暴力 ,這在法律上不限於髒話,任何貶低人格、長時間不當斥責、或是 對部屬說出你能力怎麼這麼差,都可能構成侵害 。 其次是 權力濫用 ,刻意給予與能力明顯不符、過重或過輕的無聊工作,在實務上常被判定為變相羞辱。 再者是 職務干預與社交排斥 。主管不可刻意隱瞞關鍵資訊或阻礙部屬執行業務,更絕對禁止帶頭孤立特定同仁,不讓其參與必要會議。 最後是 名譽侵害 ,任何散布謠言或當眾羞辱的行為,都是法規明令禁止的雷區。   二、靜:情緒管控,止息管理暴力 「定而後能靜」。管理是一門溝通的藝術,而情緒則是管理最大的敵人。 主管應時刻提醒自己 對事不對人 。在進行績效檢討時,必須基於客觀事實與績效數字,切勿針對人格進行冷嘲熱諷。 尤其是現在數位工具發達,主管應克制在 LINE 群組中公開指責落後同仁,或在下班時間進行 高頻率的業務追蹤 。 這種行為會造成勞工極大的心理壓力與異常工作負荷,極易被認定為逾越合理管理界限...